法定征期通告 办税日历:十月申报缴纳期限依法顺延至十月二十六日二十四时整 [节假日顺延保障生效 · 划扣税款无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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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在线划缴入库与电子缴款凭证回执查验中心

纳税人完成各项税费申报后,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直接办理税款在线缴纳与三方协议批量划扣。支持银税联网即时清算、网银缴税及银行端查询缴款等多通道支付结算方式。

税款成功划缴入库后,系统实时自动生成带有国家税务总局电子防伪印章的《税收缴款凭证回执单》与电子完税凭证。纳税人可自主查验、下载及打印,具备完全法律证明效力,可直接用于财务入账报销及验资证明。

顺延申报缴税期限 十月二十六日
回执开具生成时效 即时秒级生成
凭证防伪数字印章 全区法定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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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税费缴纳与回执单开具办事指引

纳税人可通过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办理税款划缴。已签订银税三方协议的企业,可在申报成功后直接发起网签扣款;未签订协议的企业可生成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通过网银或银行柜面完成缴税。

由于国庆节法定假日顺延,十月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的划款截止期限为十月二十六日二十四时整。建议纳税人提前确认签约账户余额充足,避免因银行系统维护影响按时划扣。

办税日历提示:十月份申报缴纳期限顺延至十月二十六日二十四时整
各项申报及税款划转均在顺延期内正常办理,顺延期内扣款不计征任何税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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